主题分类:事前公开
发布机构:公安局
名 称:沙河市公安局内保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双随机”检查方案
发文日期:2020-05-08
文 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更好服务和推动大众创业,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和沙河市公安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双随机”抽查检查方案。
一、抽查的时间
2020年5月11日-19日
二、抽查的内容。
1.按照规定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
2.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情况;
3.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和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情况;
4.落实出入登记、守卫看护、巡逻检查、重要部位重点保护、治安隐患排查处理等内部治安保卫措施情况;
5.单位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维护情况;
6.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7.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情况;
8.其他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三、检查依据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四、检查对象
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
五、抽查的方法
随机抽调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由内保大队从治安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共抽调人员2名。由组长负责,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检查工作。从治安重点单位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确定被检查单位,这次抽查按照20%的比例确定,共抽查治安重点单位3家。
六、工作要求
(一)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上检查
(二)检查的方法
1、询问法:要求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2、查阅法:查阅、调取、复制与治安保卫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
3、实地查看法:实地查看单位治安保卫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查看单位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4、技术监控法:利用监控设备检查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情况;
5、其他方法:如兜底法,抽样法,根据需要采取的其他监督检查方法。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