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依据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处罚结果
冀邢沙河册井分局罚〔202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第四类第26项
沙河市威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违反税收管理
130582795484503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册井税务分局
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