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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民政局 关于《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期 参加2024年度年检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0    来源:民政局 打印

经查,下列18个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推进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系统地方应用的通知》(民社管函[2023]2号)和沙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年检的函》(沙民函[2025]1号)、《关于开展市属社会团体2024年度年检的函》(沙民函[2025]2号)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4年度检查报告书,现整改期限为7月10日-9月30日,整改期进行评定。整改期结束后仍未按照规定参加年检或未注销的,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未按时参加2024年度年检名单:

1. 沙河市语言艺术协会

2. 沙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3. 沙河市优启智星幼儿园

4. 沙河市私立博纳幼儿园

5. 沙河市私立金龙幼儿园

6. 沙河市私立乐蒙幼儿园

7. 沙河市宏昌养老护理中心

8. 沙河市私立明天幼儿园

9. 沙河市私立新苗幼儿园

10. 沙河市私立金色之星幼儿园

11. 沙河市私立快乐起航幼儿园

12. 沙河市新华私立小学

13. 沙河宏昌医院

14. 沙河市私立蓝精灵幼儿园

15. 沙河市卓越幼儿园

16. 沙河市私立新大地幼儿园

17. 邢台市冀南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18. 沙河市私立金色起点幼儿园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