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人拟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4人拟享受企业房屋租金补贴;1人拟享受初创社保补贴;对以上补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人社局就业指导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01月17日-2019年01月24日
联系电话:8921506 监督电话:8921269
附公示名册
就业指导科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