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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住建局 打印

按照《2020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房地产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登记注册在沙河市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三、检查事项、方式及比例

主要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经营行为,包括依法依规提供经纪服务、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情况等。检查对象通过随机方式进行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5%,并结合经纪机构专项整治组织开展。

四、检查步骤

(一)汇总整理当地房地产经纪机构基本信息,建立企业名单。上传“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并据此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二)依据抽查事项,按照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经营行为。根据抽查事项分类情况,采取交叉检查方式,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确定检查人员。

(三)按照“谁检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四)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建立台账,认真督促整改,整改情况要在整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对经纪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进行查处,对存在的严重失信行为的经纪机构列入“黑名单”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严密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在检查过程中,一次性完成对检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多次检查等现象。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检查过程中,加强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好本级检查。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四)做好个人防护。在组织本级检查活动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疫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联 系 人:宗树江  0319-8788025

      申焕萍  0319-8788025

      刘  凯  0319-8788025

电子邮箱:fcscjg@163.com

                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