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前公开

沙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30    来源:卫生健康局 打印


按照《沙河市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三、检查内容、方式及比例

主要检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检查对象通过随机方式进行抽取,抽查比例为2%。

四、检查步骤

(一)汇总整理中小学、幼儿园基本信息。上传“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并据此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二)依据抽查事项,根据抽查事项分类情况,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确定检查人员。

(三)按照“谁检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四)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建立台账,认真督促整改,整改情况要在整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对烟草零售商户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严密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在检查过程中,一次性完成对检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多次检查等现象。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检查过程中,加强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好本级检查。

(三)做好个人防护。在组织本级检查活动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疫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