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前公开

沙河市新城镇新章村农民集体不动产首次登记

发布时间:2024-06-14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70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          0319-8788535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沙河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房屋面积

土地面积

用途

备注

沙河市新城镇新章村村农民集体

土地

沙河市新城镇河头村

130582010011JA00037W00000000

 

23475.02

农村宅基地

农用地面积:844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林地面积:/平方米草地面积:/其他农用地面积:84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1433.02平方米/未利用地面积:119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