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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1)

发布时间:2025-01-16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冀(2018)沙河市不动产权第0001241

靳静

房产

130582019002GB00022F00020007

沙河市开发公司体育路小区2-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