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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滨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4-25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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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滨
因保管不善,将
冀(
2017
)沙河市不动产权第
0002051
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