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沙房权证市区字第0015837号
付国魁
房产
130582019001GB00027F00090013
沙河市京广路东侧大光明花园F幢2单元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