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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5003)

发布时间:2025-07-11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沙房权证市区字第0015837

 付国魁

房产

130582019001GB00027F00090013

 

沙河市京广路东侧大光明花园F2单元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