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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 2025008)

发布时间:2025-07-13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沙土国用(2014)第0300061

 河北元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

130582002009GB00012W00000000

沙河市纬一路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