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政府河头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市 2024年度第3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沙河电厂南侧(东至河头村地、南至河头村地、西至河头村地及武安、北至河头村地合围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1.363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10日开始,由新城镇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shaheshi.gov.cn。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