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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十里亭镇政府和南高村及有关农户)

发布时间:2025-01-15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沙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十里亭镇政府和南高村及有关农户:

沙河市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202516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89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市转用、征收集体土地9.337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891

)批准时间:20241230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9.3379公顷,其中征收南高村集体土地0.2103公顷。

(二)范围:纬三路路南、规划支四路路西东至上郑村地、南至上郑村地、西至南高村地、北至林场地合围区域内)

(三)用途:依照规划进行一类工业用地、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建设。

三、工作安排

公告期限张贴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由沙河市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邢台市人民政府提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