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街道办事处高一村及有关农户:
经国务院批准,沙河市大沙河开发区段堤防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于2025年4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6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6.475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国务院
(二)批准文号:自然资函〔2025〕151号、冀政转征函〔2025〕6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3月1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地块2征收你村集体土地0.2963公顷。
(二)范围:高一村村北、大沙河南侧(东至高三村地,南至辛寨村地,西至辛寨村地,北至沙河市大沙河合围区域内)。
(三)用途: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邢批投资〔2024〕14号、邢批投资〔2023〕245号文件,用于沙河市大沙河开发区段堤防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shahesh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沙河市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限的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