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人员
郝敬周 石学芳
二、检查对象
全市有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抽取公司
抽取公司共4个:沙河市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沙河市居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沙河市嘉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邢台和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沙河分公司。
四、检查内容
结合“2024年邢台市物业管理提升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活动,主要检查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市场经营行为,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不强、群众反映问题不及时处理,针对投诉频发或反映问题严重的物业项目,依据《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检查结果
经检查,抽中的4个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