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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沙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17    来源:城管局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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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城建议字〔2024〕4号

对沙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宗路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抬高部分地段的路面,方便群众”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合理设置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相接地方的路沿石高度不仅有利于城市美观,而且有利于增加城市临时性停车位,很好地解决公共停车位少、停车难的问题。后续我局在对剑桥公馆、普通店南街区域道路或便道进行翻新时,统一对该路段路沿石进行降低,合理设置路面与台阶高度,优化车位资源,规范停车秩序,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024年6月17日


领导签发:申志伟

联系人及电话:刘勇 1373038605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