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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供销合作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24    来源:供销社 打印

根据市信用办《关于征求<邢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50争30工作方案>意见》要求,经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及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扎实做好盐业信用信息归集和报送工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信用工作水平,确保全年信用管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工作任务

(一)成立机构,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成立邢台市供销合作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盐政处。

组  长:王中印

副组长:高文平  黄现平  曹志国

成  员:冀  鹏  李  静  孟晓红  聂利杰  李建兴  

(二)完善信用相关制度编制工作。根据邢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50争30任务表要求,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制度制定工作。

责任科室: 盐业公司  办公室

(三)制定分级分类监管企业目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件要求,于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责任科室:盐业公司

(四)完成盐业信用工作信息收集报送。按照市信用办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不漏项、不延时等,做到考核不失分。

责任科室:办公室

(五)做好宣传工作。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宣讲信用知识,提高社会主体信用意识。

责任科室:办公室  盐业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科室要加强联系、主动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与市信用办沟通联络,解决信用建设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切实推动信用建设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