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2人拟享受初次创业社保补贴;邮政快递业安全发展中心4人拟享受公岗补贴;就业中心101人拟享受公岗补贴;就业中心19人拟享受见习补贴;教育局1人拟享受公岗补贴;荣越玻璃7人拟享受企业吸纳社保补贴;轴承厂24人拟享受企业吸纳社保补贴;华联公司6人拟享受企业吸纳社保补贴;1家拟享受场地租金补贴;8人拟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人拟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人社局就业指导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6日
联系电话:8921506 监督电话:8921269
附公示名册
就业指导科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