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 0319-8788535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沙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 不动产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房屋面积 | 土地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沙河市桥东街道办事处普通店村村农民集体 | 土地 | 沙河市桥东街道办事处普通店村 | 130582002002JA00009W00000000 | 15.45 | 科教用地 | 农用地面积:6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 林地面积:6平方米 草地面积:/ 其他农用地面积:/ 建设用地面积:9.45平方米 未利用地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