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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地税局全面强化兼职监察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6-03-28    来源:税务局 打印

 

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局在管理分局、征收分局、稽查局推行兼职监察员制度,将过去的事后监督变为了现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实现了源头控管和监督。
 一是发挥 “监督员”作用。通过建立兼职监察员制度,让“懂税收业务的干部”监督税收工作的运行,使监督作用发生了量和质的飞跃。作为税收业务骨干的兼职监察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容易发现各单位业务流程中各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错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通过定期上报监督工作情况,形成兼职监察员责任倒逼的机制,解决了“难监督”的问题。
二是发挥“防控员”作用。兼职监察员通过查找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能更好的强化制度对权力的约束力度,起到“防”的作用。通过梳理权力事项,找出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具体程序,起到了“控”的作用
 三是发挥“联络员”作用。兼职监察员通过及时向各单位干部职工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了解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到监察室,强化了信息反馈的渠道,充当了“纪检监察联络员”,有效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