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及时有效地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切实提高临时救助力度,沙河市多举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完善救助制度,确保有章可循。沙河市民政局、沙河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建立了《沙河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暂行)》,从制度上明确了临时救助的对象、条件和救助标准,重点救助因病、因灾、因祸致贫的困难群众。
二是下放审批权限,促进救助及时有效。所有临时救助均下移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进行办理,并做到当日申报、当日受理,确保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
三是提高救助标准,实行分类救助。临时救助根据救助原因制定救助标准,按家庭以户为单位救助,同一事由一年内不能重复救助,年累计封顶线由原先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2015年1-2月份,共向全市447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20.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9.15万元,涨幅达13倍之多。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阳光发放”。临时救助资金设立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同时实行社会化发放,救助金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打入受助群众账户,简化救助程序。公开救助政策,公示救助对象,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原则,让每一分临时救助资金都在阳光下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