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益,沙河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沙河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暂行)》(沙民[2015]1号)文件,并于2015年1月30日,召开了乡级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临时救助推进会,沙河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昆平、扶贫办主任李长学、老龄办副主任魏立昭及各乡(镇、办)民政所所长、会计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老龄办副主任魏立昭宣读了《细则》,随后由扶贫办主任李长学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临时救助是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在资金发放上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办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乡(镇、办)民政所要建立健全临时救助档案和救助对象台帐,按期限报市民政局备案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最后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昆平强调:临时救助是以“托底线、救急难”为原则,以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为目标,依托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以民政窗口作为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求助,编实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