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根据邢台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邢人社发【2019】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第一批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沙河市公司等12家企业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沙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待遇审核股联系(电话:8921695)。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7日—9月22日
附表:2019年度企业稳岗补贴名单
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