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描述】
自然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扣缴义务人或者自然人需办理自然人信息变更。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自然人基础信息变更表》 | 1份 | |
2 | 有效身份证件 | 1份 | 原件核对后退还 |
【办理渠道】
1.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个人所得税变更登记表》。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未及时报告变更信息的自然人,将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国居民纳税人身份确定和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等事项的办理。
4.办税服务厅地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