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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08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税务局 打印

【事项描述】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对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进行转让、出租、出借、提供担保等处分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报送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

2份


2

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清单。

1份


 

【办理渠道】

1.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2.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企业可在税务机关公布全国通办的任一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