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描述】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对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进行转让、出租、出借、提供担保等处分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 | 2份 | |
2 | 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清单。 | 1份 |
【办理渠道】
1.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2.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企业可在税务机关公布全国通办的任一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