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沙环表[2018]009号
1、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同意河北德金玻璃有限公司玻璃窑炉烟气脱硫湿电除尘备用系统项目办理环保手续。该项目位于河北德金玻璃有限公司院内。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6°53′55.82″,东经114°35′12.61″。总投资:9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依托现有工程内容,针对1#、2#生产线玻璃窑炉烟气建设1套共用的石灰-石膏脱硫净化装置及1台湿电除尘设备,针对3#、4#生产线玻璃窑炉烟气建设1套共用的石灰-石膏脱硫净化装置及1台湿电除尘设备。
2、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局批复后可作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同意该报告表中给出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4、本项目属备用环保工程,应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确保其高效运行。除尘器冲洗废水及脱硫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震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除尘灰、脱硫产生的石膏经脱水压滤后用作建筑材料。
5、建设项目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