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汇美玻雕有限公司
年产240万平方米彩雕文化艺术玻璃项目自主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沙河市汇美玻雕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平方米彩雕文化艺术玻璃项目》自主验收信息公示。公示期30日。监督电话:0319-8901858。
附件:一、沙河市汇美玻雕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平方米彩雕文化艺术玻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沙河市汇美玻雕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平方米彩雕文化艺术玻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三、沙河市汇美玻雕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平方米彩雕文化艺术玻璃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五、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踏勘记录表
六、危废协议
七、审批意见及营业执照
八、公示照片
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