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沙环表[2018]014号
1、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同意沙河中恒医院项目办理环保手续。该项目位于邢台市沙河市白塔镇白塔法院对过。院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6°52′28.73″,东经114°18′16.1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总建筑面积:1650平方米。拟建医院分为3层,其中一层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急诊医学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房等。二、三层均为病房。停车位10个。总占地面积:2666.7平方米。
2、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局批复后可作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同意该报告表中给出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4、①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系统各建筑物封闭,预留进、出气孔,臭气浓度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排放标准。②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一同经“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后,经管道输送至白塔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③噪声: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④固废:该项目医疗废物和污泥等,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清运至指定地点卫生填埋。
5、建设项目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