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沙环表[2018]016号
1、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同意沙河市永达建材有限公司锅炉煤改气项目办理环保手续。该项目位于沙河市十里亭镇柳沟村南,沙河市永达建材有限公司院内。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4°19′10.32″,北纬36°55′4.55″。总投资:4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淘汰现有15t/h燃煤蒸汽锅炉1台及相应配套设施,新建1台6t/h天然气锅炉及配套设施。
2、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局批复后可作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同意该报告表中给出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4、天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方式,锅炉烟气通过
5、建设项目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