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沙环表[2018]020号
1、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同意沙河市正方钢化玻璃制品厂玻璃制品生产线项目办理环保手续。该项目位于沙河市新城镇西冯村村西。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4°22′40.40″,北纬36°52′19.39″。总投资: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年丝印15万平方米钢化玻璃、年加工200万台玻璃电子秤。
2、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局批复后可作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同意该报告表中给出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4、丝印、烘干和涂布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至光催化净化集成系统处理后,通过
5、建设项目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