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沙环表[2018]029号
1、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同意河北德金玻璃有限公司脱硫废水处理项目办理环保手续。该项目位于河北沙河经济开发区,河北德金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项目中心坐标为N36°53′51″,E114°35′45″。总投资:55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在厂区建设脱硫废水处理站一座,占地面积850m2,包括建设预处理单元,气提脱氮/氨水回收单元,废水处理量12.5吨/小时。
2、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局批复后可作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同意该报告表中给出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4、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确保其高效运行。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道的防渗处理;脱硫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震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泥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5、建设项目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