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该临时用地项目已经沙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申请单位
批准文号
批准面积(公顷)
1
圆通冀南智创园物流仓储项目西侧临时用地
邢台市沙河市周庄街道办事处周庄村
邢台圆汇物流有限公司
沙资规临【2024】01号
0.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