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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2017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告知书(桥东办事处高二村及有关农户)

发布时间:2017-06-26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为了沙河市2017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高二村位于329省道东侧、高二村村北(东至高二村、南至高二村地、西至河北德凯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北至高二村地)的集体土地3.1030公顷。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规定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沙河市第II区片,区片地价标准为139.5000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