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态 > 通知公告

沙河市2017年第18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征地告知书(沙河市林场及有关农户)

发布时间:2017-07-06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为了沙河市2017年第18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依照法律规定,拟收购沙河市东环路北延西侧、纬二路北侧(姚庄地以东、以南、以西、以北合围区域内)的土地,面积为3.9999公顷(60.00亩)。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沙河市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47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