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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2017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征地告知书(十里亭镇十里亭村及有关农户)

发布时间:2017-06-02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为了沙河市2017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块,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赞孔线南侧,东苏庄村东(东苏庄村以东、以北、以南;东苏庄村、十里亭村以北合围区域内)的土地,面积约0.002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沙河市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3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会保障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