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沙河市2016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8号地块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沙河市钢铁路南段路西,冀庄村北的集体土地,该地块东至冀庄村地,西至冀庄村地,南至冀庄村地,北至冀庄村地;面积为0.284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沙河市征地第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39.500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