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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2016年第28批次3号地块建设用地征地告知书(白塔镇养儿河村及有关农户)

发布时间:2016-11-21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为了沙河市2016年第28批次3号地块建设用地,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金马街东段路南的土地(养儿河村土地以南以东以西;金泰城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以北合围区域内),面积约0.659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沙河市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35.0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会保障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