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态 > 通知公告

沙河市2016年第28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征地告知书(白塔镇白涧村及有关农户)

发布时间:2016-11-21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为了沙河市2016年第28批次1号地块建设用地,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的土地(白涧村土地、储备用地以西;白涧村土地以南;储备用地以北;白涧村土地、储备用地以东合围区域内),面积约1.2404公顷。依照城镇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沙河市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9.3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会保障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