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沙河市2016年第38批次建设用地,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褡裢村位于建设路西侧,褡裢村村南(东至褡裢村地、南至沙河市标准件市场、西至褡裢村地、北至褡裢村地)的集体土地2.6903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沙河市第I区片,区片地价标准为147.0000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