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态 > 通知公告

沙河市2016年第34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征地告知书(褡裢办事处褡裢村及有关农户)

发布时间:2016-11-11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为了沙河市2016年第34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褡裢村位于南环路南侧 (东至沙河市东方旭恒建材家居市场有限公司、南至褡裢村地、西至沙河市东方旭恒建材家居市场有限公司、北至褡裢村地)的集体土地4.7797公顷。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沙河市第I区片,区片地价标准为147.0000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