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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十一批次2号地块征地告知书(桥东办事处西杜村及有关农户)

发布时间:2016-08-11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为了沙河市2016年第十一批次2号地块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纬二路北侧(东至西杜村地,南至纬二路,西至西杜村地、北至西杜村地)的集体土地0.4694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规定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沙河市第Ⅱ区片,区片地价标准为139.5000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沙河市国土资源局

201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