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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6-08-08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白塔镇白塔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沙河市2016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开元路路西、玉塔街北侧的集体建设用地,该地块东至白塔村地,西至白塔村地,南至白塔村地,北至白塔村地;面积为2.659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沙河市第III区片,区片地价标准为135.00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