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告字[2015]10-09号
经沙河市人民政府批准,沙河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 壹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沙河湡水经济开发区规划一路南侧、钢铁路西侧 |
13333.12 |
一类工业 |
>0.8 |
≥30% |
<20% |
50 |
130 |
13.4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1月25日,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1月25日,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报名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16时(以资金到账为准)。
开户名称:沙河市土地储备中心
账号:8850812011000000013
开户银行:邢台银行沙河支行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5年11月25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挂牌起始时间:
2、挂牌截止时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买人应在挂牌中的踏勘期间详尽了解地块相关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地块实际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并对自己竞拍的行为负责,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沙河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8998519
代理机构: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新兴路北段西侧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8998639 沙河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