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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沙河市保障性住房分配通告

发布时间:2022-06-17    来源:住建局 打印

一、轮候房源

本次轮候的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房源82套,分别为:

缔景城小区腾退房源共8套,位于机场路西段南侧,兴农路南侧(原化肥厂院内),单套面积48.29㎡-51.50㎡;

鑫诚国际B区小区腾退房源共5套,位于建设路南头、南环路南侧,单套面积为43.40㎡—50.99㎡;

正大花园小区腾退房源共9套,位于纬三路南,高速路西,单套面积34.36㎡-37.43㎡;

襄南家园小区腾退房源共18套,位于新兴路西侧,襄南街南侧,单套面积49.86㎡-53.46㎡;

壮大小区3#住宅楼新建房源共15套,位于太行街北侧,大厂路西侧,单套面积37.47㎡-58.46㎡;

子卓·花语城5#住宅楼新建房源共27套,位于普通店南街南侧,规划路西侧,单套面积42.29㎡-50.91㎡。

二、本次轮候家庭

2020年申请公租房轮候家庭13户,2021年申请廉租房家庭22户。2021年申请公租房家庭37户。

三、轮候流程

为保证分配公平公正,按照《沙河市公租房分配管理办法》(沙政字[2016]46号文件);《沙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办法(试行)》(沙保安居办[2021]8号文件)要求依次自主选房。在轮候配租前,市主管部门应当将可配租房源的数量、面积、户型、位置、选房方式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通知具备选房资格的家庭参加选房。6月24日在住建局四楼住房保障股现场按照公示排名结果顺序自主选房。

具备选房资格的轮候对象未按时到现场选房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配租房源由下一轮候顺序家庭递补选房,直至全部房源选完。虽选定房源,但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入住手续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其所选房屋纳入下次轮候配租房源范围。

选房结果在市主管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由沙河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与配租家庭签订《沙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