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案》、《邢台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障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
会议传达了《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责任分工的通知》和《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了沙河市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及我局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抽调32名工作人员,对全市在监建筑施工现场和商砼企业实行分包责任制,分包人员要通过盯守、巡查等方式,全面负责各自分包施工工地和商砼企业的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和商砼企业扬尘治理工作,确保完成治理任务。
赵志虎局长要求扬尘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个全面,一是全面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督促工地和企业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止强化措施18条》和“七个百分之百、两个严禁、七个要点”的规定,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来一次“回头看”,对于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必须立即整改到位。二是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局相关股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对照标准逐一排查问题,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三是全面启动问责机制。凡在环保部、省、市和我局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和企业做出如下处理。对我局督查发现的问题。每发现一处,对工地(含商砼企业)盯守监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对相关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建设、施工单位予以顶格处罚。对环保部、省、市督查发现的问题。每发现一处及其以上的,按照职责分工,对监管人员和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及主要负责人予以待岗、撤职等处分;对相关工地除做出责令停工整改,对建设、施工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罚外,将相关企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计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