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与此同时,市场主体多元化、服务模式多样化、应用服务社会化,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我市国防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管理,规范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各基层国土所、相关执法科室贴近地理信息活动现场,掌握具体情况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理信息行政执法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当前测绘执法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
1、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
2、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
3、未经测绘备案登记,擅自开展测绘项目工作的;
4、发行、销售未经审核的地图的;地图加工、制作前,未按规定将试制样图报审核部门审核的;
5、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未与我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擅自在我市领域从事测绘活动的;
6、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的;
7、在距永久性测量标志
8、在测量标志上架设通讯设施、设置观望台、搭帐篷、拴牲畜或者设置其他有可能损毁测量标志的附着物的;
9、无证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并且拒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部门监督的;
10、实施测绘航空摄影项目前,未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行为的;等等。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地理信息测绘关系到我市的国防安全、经济建设、军事秘密等重大问题,我局基层执法人员要增强对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测绘执法与土地、矿山行政执法同等重要的观念,把加强和改进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二)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各基层所要切实加强测绘执法检查工作的日常巡查、询问、制止、记录等监督检查工作,履行法定职责,将执法重点从事后处罚前移至事前监督,对有违法记录或不诚信行为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对南水北调、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军事保护区等国家工程、国防工程项目周边,要重点巡查监控,切实保护我市国防安全并保障经济发展建设。
(三)加强宣传,协同配合。在执法检查中,要大力宣传测绘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积极争取相关乡镇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取得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共同研究问题,协同开展工作。对先进经验要进行积极宣传,对典型案件及处理结果要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扩大执法检查的效果。我局基层执法人员要加强测绘执法观念,及时发现问题、上报问题,汇总后报局地理信息科对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