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全市税政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强化单税种征收管理,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相关规定,学习领会政策精神,做好宣传工作,加强税务登记,从源头做好股权转让源头工作。
一备案。依托“金税三期”征管软件,全面掌握纳税人信息,加强税务登记,根据纳税人提供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等资料详细备案股权变更信息。并对纳税人进行辅导和咨询服务,除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学习公告内容,依据股权转让的收入和费用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二传递。征收分局受理纳税人股权转让的相关资料后,及时与管理分局沟通,传递纸质资料和电子档案,形成内部传递机制,加强税源管理,与管理分局的“管事管户”制度相结合,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做好纳税辅导和税款监督工作。
三联系。积极与税政科和征管科等部门联系,进一步学习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提升办税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是履行首问负责制的相关要求。征收分局作为地税局的前置窗口,做好内部联系,内部流转,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