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改革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从价计征煤炭资源税改革,顺利完成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工作。
一、认真学习,规范申报
积极遵照执行《河北省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做好纳税辅导的修改、纳税申报及税收优惠落实等工作,确保将资源税改革贯彻落实到位。为切实做好资源税申报征收工作,认真学习纳税申报表的选择与填写,避免洗选煤纳税环节后移可能出现的重复纳税问题 ,从而确保了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申报表的正确填写。
二、积极落实,解决问题
确保煤炭资源税改革如期顺利实施,我局积极上报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落实情况。针对可能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掌握基层征管调整措施到位和煤炭开采企业申报缴纳煤炭资源税的情况;积极解决基层清理收费和从价计征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分析煤炭资源税改革对行业发展、当地经济发展影响;积极做好煤炭资源税改革前后负担变化调查情况。
三、及早准备,讨论税策
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落实煤炭资源税减税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实际情况同煤炭企业积极讨论在实施“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和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税政策实行项目备案管理”减税政策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且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后期顺利实施煤炭资源税减税优惠政策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