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公布2017年度邢台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结果,我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金沙河面业有限公司获得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谷瑞林荣获邢台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
邢台市政府质量奖设立于2012年,分设组织奖和个人奖,组织奖的申报范围为全市从事生产制造业、建筑施工业及服务业的单位;个人奖的申报范围为在全市各行业内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对荣获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称号的组织和个人,将由邢台市政府颁发质量奖奖杯、证书,并分别给予20万元、2万元奖励。该奖项的有效期为5年,每年进行评选,是邢台地区在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今年整个邢台地区共有5家企业、4名个人获奖。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围绕以质取胜、质量强市的目标,不断强化质量管理和工作举措,坚持以品牌创建驱动转型升级,质量工作连续多年获评A级,走在了邢台市乃至全省前列。截至目前,我市已拥有河北省政府质量奖1项,邢台市政府质量奖8项,河北省名牌产品25项,河北省优质产品13项,河北省服务名牌3项,河北省服务质量奖1项,河北省质量效益型企业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