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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兑现84万元质量奖励支持品牌建设

发布时间:2017-12-27    来源:市场监管局     打印

按照邢台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落实邢台市政府质量奖奖励资金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根据王文玉市长批示,市质监局积极与财政局沟通协调,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对获得2015年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的河北金沙河面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德金玻璃有限公司,获得2016年度邢台市政府质量奖的建华建材(河北)有限公司、邢台金隅咏宁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获得2015年邢台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的刘江山(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获得2016邢台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的崔军平(河北金沙河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经理)等2名同志分别给予2万元的资金奖励。奖励资金共计84万元,全部拨付到获奖企业和个人。

市质监局紧紧围绕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意见,大力提升全市质量管理水平和品牌建设。在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同时,积极落实各级政府质量奖、名优名牌产品资金奖励。自邢台市政府质量奖创立以来,沙河市5家企业、3名个人先后荣获邢台市政府质量奖和个人奖,共获得质量奖奖励资金106万元,有效带动了我市企业争创名牌的热情。

下一步,市质监局将结合“全国平板玻璃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进一步加大质量强市和品牌建设力度,将按照《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河市政府质量奖、驰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奖励办法的通知》规定,积极推动落实有关质量品牌奖励措施,在全社会营造重质量、重品牌的浓厚氛围,推动沙河市企业品牌建设更上新台阶。